试论杜威哲学中的概念与规范化问题
刘华初
(海南师范大学 社科部,海南 海口 571158)
[摘要]:杜威通常在其专门的哲学著作中使用一些日常词汇,但赋予它们以哲学的意义,尤其是在批判近代认识论哲学中使用的一些术语。这样的运用存在两个方面的效果,好的方面在于,通俗易懂,表现出了哲学的大众化力量,因为他主要是为大众写作和演讲,不大关注于纯粹的理论研究。坏的方面是导致学术研究的规范性问题,如用词模糊而倍受诟病,理论阐述不够清晰和明确。这两个方面都是我们当下从事哲学研究需要认真对待的学术问题。
[关键词]:杜威;概念;规范化;实用主义
[基金]:海南省社科联重点专项课题,“中外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比较与价值评价”(编号:HNSK(B)12-25)。
一、杜威哲学著作中的概念术语使用问题
杜威在哲学理论上阐述新思想时,经常直接使用大众化的、已经存在的词语、概念,在没有给予明确的解释性说明的情况下,这使他的理论显得有些混乱、不够明晰。例如,杜威的员工、实用主义哲学家胡克曾说,专业哲学家们对此难以原谅,而非专业哲学家可以从中体会到新思想的喜悦,所以杜威并不被专业哲学家们欣赏,却为大众读者所喜欢,罗蒂也有着同样的命运。杜威的许多概念,如经验、真理、认识、观念、心灵等,都有其独特的而非哲学中已被接受的含义。这大大增加了理解的难度。
有人将批评杜威著作中的模糊与不一致性的理由进行了分类:一类是由于杜威哲学的成熟是个渐渐的发展过程,如前面所述他对待形而上学和认识论的基本立场;另一类是批评杜威与詹姆斯一样,其侧重点总在变化,让人琢磨不定,在这个地方侧重这一点,在另外地方侧重另外的点,给人不一致的感觉[①],又如,杜威认为“宗教的”态度表明自然对我们的政治和伦理观念的亲善,但他此时没有考虑到,在《确定性的寻求》中强调的人类与非人自然之间存在巨大裂缝的生存恐惧。其实,如果我们把整个哲学史贯通起来看,也会看到到历史上的哲学家们各执一端而相互争执,一个时代的哲学焦点侧重这一点,而另外时代侧重另外的点,绝没有一个哲学家、一个时代的哲学家不存在盲点或盲区。例如,罗素与杜威彼此非常尊重,把对方看作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但他们之间在哲学上的相互批评和辩论之多是哲学史上少见的,罗素就认为实用主义的世界观是对“宇宙的不敬”,“与工业主义时代相连的一种权力哲学,权力的陶醉。极强的影响是对美国人的,这是很自然的”[②]。美国内战后急速发展的工业化和资本的扩张导致“无法无天”的文化状况。但罗素的这个指责是回归到柏拉图和信仰主义去的一种对世界本体的宗教情感,他所批评实用主义的这一方面正是实用主义对哲学的正面贡献,而罗素也正是受制于对“大自然”的敬畏不肯将其科学主义推进到其中。
关于杜威哲学表达的模糊性,霍尔姆斯曾说杜威的写作就象“当上帝口齿不清但却热情渴望想告诉你时的言说”[③]。黑格尔对辩证法的重新解读是一种名词继承但思想翻新的伟大范例,不过黑格尔并没有把所有他用到的哲学概念都重新赋予新的意义,重新发明“哲学术语”轮子的典型范例是崇拜诗人和艺术的哲学家海德格尔,他不仅给解释者创造了许多工作机会,而且还提供了术语训练的材料;假如所有的哲学家都象海德格尔那样,那么一个全新的哲学职业名目就会应运而生,因为,如何把不同哲学家各自怀揣的词典放在一起,从而进行解读和相互解释,这将会是一个巨大的问题,足以产生一门专业学问。康德可不喜欢这样的创造,很多哲学家也如此,包括杜威。徐友渔认为,斯特劳森、艾耶尔和其他主张可能有私人语言的哲学家与维特根斯坦争论时,双方的思路并没有聚焦在一个共同点上[④]。前者把讨论的基准定在“私人语言”的字面意义上,而后者是针对语言作为一种游戏规则其标准如何建立的问题:“遵守规则并不是一个可以用理性不断解释的问题,解释很快就走到终点,我们最后还是只能回到事情本身”[⑤]。“私人语言”存在与否并不是维特根斯坦所要表达的哲学问题和意义。他没有准确地表达出其关注焦点,虽然“私人语言”已经成为分析哲学中的一个经典命题。他如果用词准确些,完全可以避免引来不当的争论、不必要的哲学资源的浪费。如果把这也当作是一种创造,那可能是对诗词等文学艺术的亵渎。卡尔纳普和奎因则多次表示用现象主义语言来构造知识体系是最简洁和方便的。这才是杜威实用主义的实践体现。
在杜威的哲学著作中,有些表达的意义确实捉摸不定。他认为,仅仅是自然中的一小部分的东西却能包容广大的自然这是可笑,不过,即使在逻辑上是荒谬的,人们也不能不坚持它是事实,何况逻辑在这里也没有受到任何挫折。假如哲学研究可以在不追求这样的确定性基础上进行那该多好,在批评家看来,杜威的“有保证的确信”观念是冗长的,杜威没能提供作为所有探究的公共目标的真理以客观性和真实性;他还把问题解决说成是“满意”。这样可能使得真理变成为私人的满足,在给定的文化和给定的时候被接受,或者被拥有最多后嗣的人所阐释[⑥]。杜威拒绝这样对“有保证的确信”的理解,认为他们忽视了在探究情境中的判断情境,而正是在这个探究情境之内,判断才得到保证,他并不是暗示初始的怀疑或者最后的满意在私人、社会、生物学的意义上是主观的。情境和条件的客观性意味着“有保证的确信”就是真的东西,符合那儿存在的东西。如此就象罗蒂在反对镜像认识论时所说,为了一个探究被认定是满意的结论,真理旧的意义也包含于其中了。
这里以杜威的“习惯概念”为例。它在杜威的伦理学中很重要,但并不是很成功的,而且基于习俗的道德是有问题的。杜威既没有给出明确的习惯定义,也不是一致地使用它,比如:他曾说行动的重复不是习惯的基本事实,但后来却说对于习惯,只有机器般的重复,旧的行动的重复发生。对于习惯发生作用的机制也给出一些矛盾的说法,有时说是变化的、有时又说是稳定的、还有“落后与进步、被动与选择”。这其实是杜威在不同的情况下侧重其不同方面,然而这些不同的方面并不是在同样的时间尺度和情境上的表现,在一个长时间段上,习惯显然是变动的,因为历史上存在过许多不同的习惯,然而在某个具体的时间点或者短时间段上,习惯的变动很小,完全可以视为稳定的,在年月的尺度上看习惯和在世纪千年的尺度上看习惯当然是不同的。
二、杜威哲学的层次结构性问题
除了哲学术语以外,杜威对其哲学的次级别的架构和内在逻辑论述不够清晰,比如,杜威说在自然中没有一个东西是彻底最后的,那么自然本身呢?如果有自然本身的话。杜威又说自然具有最后性,而杜威并没有对自然和其中的东西之间的关系给予明确的说法,自然是个可以没有任何东西的容器吗?而这个容器又不同于任何东西,这似乎是与杜威的反对外在性的哲学立场不相容。即使是杜威哲学中最基本的连续性原则,也不是十分明确和具有说服力的;并不是被所有人认同,比如伯恩斯坦在1960年的《约翰·杜威》书中涉及到杜威的经验形而上学,却不提其连续性和逻辑。在辩论的清晰性方面,杜威的确不象罗素等重视语言分析的哲学家那样清晰明确,例如,杜威对克罗齐的回应由于文字而显得无力,他常常改变辩论主题,反复重述自己的主张,所以被人认为有唯心论倾向。事实上,由于杜威对主动性的过多强调,而对自然的实在性论述很少而且不够清晰,罗伊斯始终把杜威和实用主义当作一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实用主义和唯心主义都坚持我们生活在充满意义的世界之中,一个有着某种有机单元的世界。但唯心主义用绝对来解释世界如何充满意义,而实用主义认为这样的解释不必要也不可能[⑦]。这是因为杜威对黑格尔绝对精神的否定,但没有他自己有效的解释,尤其对作为哲学基础的自然与科学的进化论理论之间的关系论述不够,导致“无根”指责,杜威的自然观是借用了科学进化论的基本假定来作为哲学的根基,实质上是逃避哲学的根本问题。杜威探究理论中的问题情境的转换也被认为导致唯心主义,因为心灵产生探究。但是杜威的反驳仍然是模糊不清,甚至说不上是反驳或者澄清经验-自然的关系,而只是重申其文化自然主义,杜威的经验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不是自然的全部。塞乌瑞认为杜威的世界观是一种观念的实在论,因为杜威没有解决或者触及到外在世界的本质问题;虽然在杜威看来,我们的观念是自然的、连续的,观念形成经验的前景,但其背后存在一个巨大的背景。
诚如亚历山大所言,杜威不是一个体系哲学家,也不是最好的自我辩护者。就像海德格尔一样,杜威选择在林中路徘徊,而不是遵循思想已经建立起来的大道。由于杜威关注的不是哲学作为知识理论的清晰性和规范确定性,而是强烈地追求对行动的转化,急切的期望对世界的改造。然而,假如杜威顾及到理论的准确性,更准确密切地与哲学传统的写作方式保持一定的连续性,而不是为一般知识大众写作,受到的责难会少得多,虽然他总是固执地对批评意见置之不顾,比如他晚年回忆与鲍恩德之争时的懊悔。也许对于杜威来说,理论有时是有关操作的工具,有时也可以视为是存在的观念,“许多在当前的应用中的最有价值的、不可缺少的假定是否有实际的存在,这仍然受到怀疑;比如,电子的存在状态就仍然是个争论的问题”[⑧]。
杜威松散的论证形式,在论题和方法之间的循环表现在,他的经验方法及其中的物质要依赖于对经验数据的理论解释,而这个解释按照他是可以由实证的自然科学理论来保证,但是,按照经验主义的归纳法基本原则,自然科学理论建立于实证科学的相关工具与实验数据的基础上,然而,工具与数据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实验方法。对于哲学来说存在循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用线性关系来思维和解决这种循环。辩证法是对循环的最好解决方法,但是,循环要是有差异性的,而不是同一层级上的死循环。遗憾的是杜威的哲学缺失了辩证法。
杜威还不断的使用涵义不清的比喻语言。在严肃的哲学著作中,用比喻的方法是有极大的局限性的,因为这个喻体本身所在的层次是日常世界的,而不是哲学性的、普适的,如果提升到普世的价值层面,就要去掉其日常意义。对于读者来说,理解比喻一定要恰当,体会其所喻意义,而不要纠缠于其非所比喻方面,否则就错了、偏了,而且阅读时还要看到具体情境。杜威也意识到自己的写作方法存在的缺陷,但并不把这一点看作是理论解释的严重障碍。杜威的艺术性缺失不仅表现在其著作里,而且也体现于其演讲和讲课中,据他的员工回忆,他的讲课比较枯燥乏味,而且缺乏他本人在教育理论中倡导的教-学互动。
然而,如果理解杜威对经验方法的倚重,也许能够同情地理解他对理论写作的轻视。他几乎把经验方法看作是尽人应选的当然正确之路,不需要任何解释,杜威对非经验主义的反对非常激烈,是因为他曾经是其中一员。中国五四时期的文化运动先锋鲁迅也曾说从那个阵营中出来,故深知其害,所以写作中有反方向的偏激,譬如著名的铁屋之喻。杜威在1930年《经验与自然》修改版出版不久曾说,他的哲学发展极大地被一种这样的两者之间的冲突所控制:一种导向图式的和形式逻辑的内在倾向,和迫使我解释基于实际物质的那些个人经验的事件。但杜威混淆了哲学的行动与思考的区别,哲学的行动需要意志而不是语言文字,但哲学的思考却需要语言和文字,而不是那种行动的意志。杜威自然地更是一个思想者,而不是行为者,虽然他是由于其积极的广泛的参与社会事务而受到尊重的。他源于自然主义的整体观也制约着他对哲学论述的清晰表达。
杜威没有以一种体系式的结构来展开他的哲学理论,但这并不排斥我们采用一个规范性的框架来解读它。事实上,杜威的哲学著作背后存在一定的整体性结构,杜威哲学中的词语列表[⑨]:从结构上可以划分为3个层次,每个层次各有不同特性和架构功能:从总体性的、到枝条细节,属于从纵向上的结构分层,横向上也有领域的可分,如自然实在、行动和交互、建构的文化、习惯等等。依次我们完全可以进行总体性地把握,又能够深入其每个细节,而且和谐地融为一个清晰表达的理论体系。杜威的著作虽然有这样那样的散漫和模糊,但不是不可规范的,现在到了可以实现规整化的时候。因为条件具备:杜威的几大误解缠绕着他,使他不能自如地合适地阐述他就某个方面的道理,所以显现出“矛盾”表象。但现在,这几大误解可以澄清了:进化论、心理学、科学与哲学的关系、长短时段的混淆。完全可以帮助我们用一套有效的规范语言工具解读杜威的哲学。
三、杜威哲学的实践性使得他更关注实践内容而不是知识形式
杜威的哲学思想不是以传统哲学的学术体系形式表现出来的,这一点其实也是黑格尔之后的哲学家们的共同之处,不再寻求对宏大的哲学体系进行完全推翻后重新构建的庞大工程,而是转变了哲学研究范式,从某个方面或者纬度来进行哲学之思的批判和继承。当然这样的做法必然、而且已经导致了现代之前(包括黑格尔在内的近代哲学以及上溯到柏拉图)的传统哲学大厦作为整体性的瓦解危机。哲学在杜威、海德格尔(后期)、维特根斯坦等现代哲学家那里变成了行动和思想的工具,而不是规整的知识仓库。对语言的使用,也要随着情境而变化,杜威反对固定的和绝对化的术语,即使是一些基本哲学术语,如果能够用一些可以表达出变动性的方式就可以克服其不变性带来的困难,“假使在几十年内禁止使用如‘心灵’、‘物质’、‘意识’等这些名词,而我们不得不用形容词和副词如‘有意识的’和‘有意识地’、‘心理的’和‘心理上’、‘物质的’和‘物质上’等,那么我们会发现我们很多问题就简单化得多了”[⑩]。然而,生活世界是更丰富的,而哲学追求稳定,这就是其主要困难:有关“动荡的和确定的、不完备的和完满的、重复的和变化的、安全可靠的和危险的”事物之科学表达。杜威的词语体系的贫乏制约了其思想的表达,又由于辩证法的缺失,形成前后表述的某种不一致性,从他的经验、参与民主、对个人的关注就可以提出不自洽的说法,假如经验是外在于个人的公共功能,那么个别的经验者变得无关紧要了,这类似于海德格尔扬存在而抑制了存在者而带来的问题,虽然杜威在艺术的经验中试图用个人的原发性情来平衡。
杜威改造了经验概念,认为经验不是反映实在,而是根植于实在,它深入到人的生活经历这一最基本的层次,从而揭示了意义的丰富的深层认知内容。原初经验是一切经验、知识和哲学反思的基础,因此对它的研究也就是对认识者的存在结构和过程加以研究。按照传统的哲学领域的划分,这既是认识论的,又是本体论的。杜威并不象海德格尔倾向于存在论而轻认识论,杜威的真理观与对经验的自然主义态度是结合在一起的。人类的实践活动乃是一切知识的基础,而人的行为又展开于一定的具体情境中,所以对认识基础的考察必然既是认识论的又是本体论的。在现象学运动中、在日常语言哲学的发展中亦然。这是现代哲学的总体趋向。罗森塔尔认为现象学看重古典实用主义之处,在于其对人的丰富复杂的经验的独特分析,但是“实用主义与欧洲存在论现象学——特别是海德格尔和梅洛-庞蒂的学说——之间的亲缘关系要远甚于它和分析哲学传统的关系”[11]。对于杜威与胡塞尔、海德格尔、梅洛-庞蒂学说的思想关联我深以为然,但不认同实用主义与分析哲学传统的间距更大,它们对传统经验主义的内在继承、对科学追求明晰性的精神和经验的实验价值的认同常常被当代哲学研究趋向所忽视。
杜威的实践激情使他远离纯粹的理论,而常常为大众写作和演讲,也因此在文章中采用一些大众化的词语,这样自然是通俗易懂的,但同时也带来不少由于意义模糊而引起的指责和麻烦。这其实也是许多现代哲学家们的通病,比如胡塞尔就在现象学与超越性之间的说法不够严谨而使之成为一个问题;海德格尔的写作语言问题同样倍受诟病,卡尔纳普就曾指责海德格尔在《形而上学是什么》一文中对“有”与“无”的用法导致理解的混乱和麻烦,认为这种做法明显地违反了句法规则[12]。海德格尔虽然不用辩证法,但实际上从解构的方向使用着辩证法,以扬弃黑格尔的本体论建构的辩证法,这其实给我们的解读和研究带来困难,譬如:在世之在、此在-存在、被抛-筹划、在场-不在场、可说-不可说、世界-大地等等,他的几乎所有词都可还原到传统学术轨道中,但无论还原,还是就地理解都徒增阅读成本,且不说是否故弄玄虚。他后期背离诠释学走向诗化语言的道路,试图以此克服形而上学的语言,就更是走向了神秘的独思。海德格尔的语言创新在创造了一系列诠释学教授的职位之外,还给哲学研究者出了一道难题,“才华横溢的海德格尔将每一个原创性哲学家都使用过的策略发挥到了极致。发明一套词汇,用来消解前辈们考虑过的问题,而不是为它们提出新的解答,海德格尔并不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人。想想霍布斯和洛克对经院哲学家们的种种问题的讨论,以及卡尔纳普和艾耶尔对种种伪问题的做法吧”[13]。越来越想回到诗的沉思中去的海德格尔大概非常崇尚中国的禅修之道,大概是不喜欢奥卡姆剃刀的。
杜威对一些重要哲学概念的使用和观点在其长寿的一生中也处于变化之中。虽然在这一点上相比于其他一些哲学家、尤其是与某些现代哲学家比如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相比,还算是比较有一致性的,但是,由于他的哲学术语(包括经验概念)本身来源于对传统哲学的改造,而且从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所以在其后期对前期哲学思想进行反思的时候,经常修改着以前的观点,甚至希望替换一些关键的术语,如用“文化”来替代“经验”。对概念的使用和规范化问题还反过来影响到杜威对形而上学、认识论、和哲学的基本看法。对形而上学以及传统哲学的态度也处于一个变化的过程中,前中后期的基本立场都有所不同。比如,对认识论的看法,在其《哲学的改造》中,杜威还说“从无用的形而上学和认识论的重负解脱哲学不是剥夺哲学的问题和论辩资料,而是另辟了一个途径,使它可以去解决最困难而又最重要的那些疑问?”[14]后来,经过与罗素、桑塔亚纳等人的辩论,在后期有与前期不同的看法,并对形而上学和认识论持宽容态度,他在1940年曾承认,在有关自然与经验的联系问题的争论中其视角问题是最根本的。因为通过一个由特定观点所决定的视角,可以把各种不同的问题和假设联系起来,便得到一个体系。因此,杜威试图收回过去曾经对哲学需要体系存在的看法所持的批评,并重建认识论。杜威哲学中辩证法的缺失使他丧失了一个处理思辨的哲学概念体系的有效工具,从而加深了他与其辩论对手之间的理解差异和争论。杜威哲学中存在的概念和规范化问题不仅有助于我们对其实用主义的理解,而且对我们从事哲学思考和研究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经验。
参考文献:
[①] P. Schlipp, The Philosophy of John Dewey, Carbondale: S.I.U. Press, 1989.235
[②] 罗素,《西方哲学史》,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854页。
[③] R. Westbrook, John Dewey and American Democracy, Cornell Univ. Press, 1991. xiii
[④] 徐友渔著,《‘哥白尼式’的革命》,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第220页。
[⑤]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李步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331-332页。
[⑥] B. Russell, New hopes for a changing world, London : G. Allen & Unwin, 1951.148-52
[⑦] A. Ryan, John Dewey and the High Tide of American Liberalism, New York: W. W. Norton Company, 1995.127
[⑧] 杜威,《确定性的寻求》,傅统先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91页。
[⑨] J. Dewey, Knowing and the Known, Boston: Beacon Press, 1949
[⑩] 杜威,《经验与自然》,傅统先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50页。
[11]罗森塔尔,《从现代背景看美国古典实用主义》,陈维纲译,北京:开明出版社,1992年,第160页。
[12] 卡尔纳普,“通过语言的逻辑分析清除形而上学”,载《逻辑经验主义》(上),洪谦主编,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23-26页。
[13] 罗蒂,《实用主义哲学》,林南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第43页。